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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事務】資管界的增值稅將來臨

資管界的增值稅將來臨。2017 年6 月30 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56 號)(下稱56號文),資管產品運營業務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將於2018 年1月1 日起施行。

多家券商表示,截至56號文下發後並結合過往的稅收規定,不同類型機構間增值稅稅率呈現差異化態勢。相比之下,當前銀行、券商等自營類機構增值稅稅率為6%(可抵扣);公募基金只有票息部分需要繳納,稅負最輕;其他各種資管機構都被歸為一類需繳納3%的增值稅,稅負介於前兩者之間。

此次56號文明確了資管產品增值稅的計稅方法,採用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同時明確了徵收時間由2017年7月1日推遲至2018年1月1日;也明確了需繳納增值稅的資管產品管理人的範圍,包括銀行、信託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養老保險公司等所有資管機構,此前被市場預計“增值稅免征”主體的公募基金也列入其中。

中國資管行業體量龐大。截至今年1季度末,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規模18.77萬億元,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專戶業務規模16.36萬億元,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規模約2980億元,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資產管理規模8.75萬億元;信託資產規模22萬億;銀行理財29萬億(截至2016年底)、保險資管1.6萬億(截至2016年底),可以可預見由56號文而產生的稅金金額將不菲。

資管界的增值稅降至,在債券投資領域,銀行與券商、信託、基金等通道之間的利益鏈條將受到怎樣的影響?基於債券投資的通道將大幅減少?亦或通道由此受到追捧?市場對此並未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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