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愛買保險,也會透過保險節稅,然而保險規劃有其眉角,稍一疏忽,恐怕國稅局找上門,尤其是許多保險規劃訴求可以傳家的「三代保單」,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涉及遺產稅或贈與稅問題,造成節稅不成反而要補繳稅的情況。
有人偏愛購買保險商品節稅,但是保險繳費期間動輒長達10到20年,難免因資金調度或個人因素而變更要保人,一旦將要保人變更他人,要保人累積繳納保費之權利價值亦移轉予他人,屬於贈與行為,當年度贈與財產總值累計超過220萬元者,應注意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遭補稅處罰。
甲君2007年至2013年以本人為要保人陸續購買多張終身壽險,持續繳納保費多年,2015年間甲君將要保人變更為孩子A君及B君,且另各贈與現金110萬元,由A君及B君繼續繳納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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