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指台電「核一、核二、核三廠主控制室包封洩漏測試」標案,台電昨(廿七)日鄭重澄清,內容多與事實不符,且再次重申,台電公司的招標絕對按照政府採購法,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不袒護任何廠商,對任何招標案均進行嚴審。
針對外界質疑「測試關鍵『品保方案』竟可得標後再審?」台電說明:本案標案規範設計已有要求廠商投標時,須提出具備「品質保證方案」文件能力之證明,得標後廠商才需提出符合本次招標範圍之「品質保證方案」,供台電審查,此為業界普遍作法,並無不妥;至於本(第七)次廢標原因,係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規範,與品保方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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