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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美國國稅局(IRS)如何向加密貨幣投資人課稅?

【浩富美國稅務部門】

引文:

為什麼加密貨幣審計重要

對於大部分加密貨幣投資者來說,可能都不習慣處理稅務事宜。就算明知按時納稅可以為自己添上良好紀錄,但繁瑣的申報事項全部加總起來,真的堪比知名電影「不可能的任務」。

要完成這個任務已經相當不簡單,現在想像當你收到一封報稅信函,除了閱讀起來十分艱澀難懂之外,信尾還額外附上「不照實申報將面臨刑事責任風險」這種警告標語時,你將會有什麼反應?

不過,這並不代表投資人就能敷衍了事。事實上,美國國稅局(IRS)非常嚴肅地看待加密貨幣資產的課稅議題。

今年7月2號,美國國稅局就宣佈了要對5項國際大型商業行為執行合規運動,其中就包含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y)的議題,望能就此解決尚未擁有適當徵稅規範的加密貨幣。

官方表示:

「美國公民必須對所有全球收入採取徵稅,其中包含虛擬貨幣的交易。」

美國國稅局2014-21號公告亦指出,虛擬貨幣符合聯邦稅收目的中對於「財產」的定義,而虛擬貨幣相關的合規運動也將持續擴大適用範圍。

面對用戶集體訴訟的勝利

去年美國國稅局曾為課稅事務,讓聯邦法院授權其在Coinbase交易所中發出「軼名傳票(John Dow summon)」的權利,要求平台提供用戶的加密貨幣交易資料以及潛在的稅徵訊息。

【註】「軼名傳票(John Dow summon)」是一種美國國稅局向第三方發行的傳票,特別是用在當第三方接受服務時處於匿名、姓名不詳狀態,就會在傳票中稱作John Dow;就稅法而言,這種傳票適用於要求提供並蒐集有關未具名、未知納稅人和潛在稅徵的訊息。

但是,此舉引發許多美國Coinbase用戶的反彈,認為美國國稅局的要求侵害到用戶的隱私;爾後,他們也推舉了一位名為傑弗瑞‧伯恩斯(Jeffrey K. Berns)的用戶,向美國國稅局提出集體訴訟,企圖阻止軼名傳票。國稅局則辯稱,由於告訴方已經將自己標示為Coinbase的用戶,因此軼名傳票沒有違法,而且使用者隱私是否會因此受損也需要再等待進一步的判決。

最後,美國國稅局轉而向瑞士銀行提出交易資訊要求,也成功獲取銀行帳戶持有人的資訊;這也引起其他銀行的效仿,甚至可以期待在未來的加密貨幣產業中,看到交易所與離岸銀行之間的生態關係發生變化。美國國稅局最終徵收到超過100億美元的稅金,並且仍在持續以相同方式追蹤Coinbase交易所。

與反洗錢技術提供商的合作

但是,美國國稅局並不是想要透過稅收的方式,造成大部分加密貨幣投資小眾的困擾;在檢討過後,國稅局也降低了這些提供交易紀錄請求的標準,只鎖定在交易額超過2萬美元的帳戶持有人。這代表,美國國稅局對於進行大筆交易的投資者更感興趣,並想在未來追蹤更大筆的稅收、罰款。

此外,他們也在2017年間與反洗錢技術提供商Chainalysis合作,想要通過軟體針對加密貨幣的高頻交易、大筆金額的交易進行追蹤與監視。透過和Chainalysis所簽署的IRS合約作為法律基礎,國稅局可以使用該公司的軟體,查找沒有提交資本利得詳情的比特幣用戶,並進一步審視是否有違法大型交易、洗錢等事宜。

針對這些舉動,美國國稅局振振有詞地聲稱,在2015年只有802人報告與比特幣交易相關的資本利得、虧損,而它希望當地加密貨幣投資者能提供更多報告,以避免其餘投資人繼續逃漏稅。

如果違法…會面臨什麼不好的後果

交易紀錄的比對、填寫納稅申報表、準備加密貨幣相關的基本報告其實並不難,美國投資者需要了解的是現在國稅局訂出的規則中,未申報收入的美國公民可能會面臨稅收、利息以及潛在的民事罰款。

如果真的違反規則出現逃漏稅的狀況,對於國稅局而言他們只需要簡單地對所有違規情形加收25%的罰款,但相對於投資者而言卻可能是一大筆預料不到的額外稅務支出。

再者,如果國稅局進一步認定投資者有從事民事欺詐或其他涉及違法的問題,則罰款將提高到75%,甚至會被歸類到由國稅局刑事調查司負責的「刑事稅收案件」。

這種狀況最常發生在,當一位美國國稅局的審計員在閱讀交易資料時,突然發現部份內容出現不對勁之處,並將其轉交給刑事調查部門,對投資人而言甚至可能都不知道自己被調查,即將大禍臨頭。

雖然並非調查後面都會接著起訴,但是如果美國投資者收到國稅局刑事調查局希望和自己聯繫的消息,無論是作為目標、證人等角色涉入調查,都應該冷靜地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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