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外所領取的退休金,不論金額高低,每年都必須列為收入並申報所得稅,否則,任何時候、任何狀況,只要故意有所隱瞞,一旦被查,將會有很大問題。
通常來說,美國國稅局(IRS)將外國退休金分為四大類:有外國政府提供的社安金(Social Security Benefits)、外國政府或企業為雇員提供的勞退金(Pension)、外國退休計畫(Retirement Plan)和由保險公司給予的年金收益(Annuity)。美國的退休福利中有部分是排除在應稅收入(Taxable Income)外,而外國退休金是否屬於應稅收入,首先要看支付退休金的國家是否與美國簽有稅收協定(Tax Treaty)。
目前,美國並未與台灣簽訂雙邊稅務協議,因此,你需要向美申報的台灣收入,包括但不限於薪資收入、利息收入、投資收入、年金和退休金收入、租金收入等;所需申報的金融帳戶,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帳戶、投資帳戶、股票和證券、年金和退休金帳戶、資產、人壽保險帳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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