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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現金付員工薪水逃稅 華男被罰近10萬

【浩富美國稅務部門】

引文:

居住在康州米斯迪克(Mystic)區49歲的華男林一迪(Yidi Lin,姓名皆音譯,又名Johnny Lin),經營亞裔餐廳期間,用現金支付部分員工薪資的方式逃稅,他今年7月認罪,日前被法官量刑,要求他支付近10萬元的賠償與罰款。

康州聯邦檢方法院文件顯示,林一迪在米斯迪克經營一家「北京東京」(Peking Tokyo)的亞裔餐廳,期間他通過支付大部分員工現金薪資方式逃稅;檢方指,被告在2019年年中,使用公司的支票支付特定員工薪水,保留相關人員的預扣稅款後,向國稅局(IRS)提交雇主季度的聯邦納稅申報表,即941表格。

林一迪在申報時,沒有告知當局他使用現金支付部分員工的薪水,也未填寫這些員工的實際薪水,在2019年到2020年四個季度,他向國稅局提交虛報941表格,未支付應繳的預扣稅款,造成當局損失9萬2093元。

法院紀錄顯示,林一迪在今年7月28日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認一項協助與協助準備虛假報稅表(Aiding and assisting in the preparation of a false tax return)的罪名,並於26日在辯護律師的陪同下接受法官的量刑;法官要求他補稅9萬2093元的,並支付5500元的罰款。

據了解,華人餐飲業者通過現金結算雇員的薪資與鼓勵顧客使用現金不支付相關稅務的方式,報稅時隱瞞收入,部分店家甚至通過購買可修改POS機的消費紀錄的方式,創建欺詐性的營業紀錄。

國稅局指出,若被告虛假報稅(Filing a False Tax Return)的重罪罪成,除需歸還逃稅金額外,還可能面臨最高達五年的監禁與25萬元的罰款,「被告罪成會面臨牢獄之苦、居家監控、電子腳鐐監控或數者兼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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