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董事學會2018年報告,家族企業占國內企業總市值達55%、占企業總家數65%,因此,台灣企業中,創一代透過贈與股份不在少數,不過,創一代通常會擔憂下一代把股權賣掉影響經營權,銀行業指出,「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是創一代或想採股利贈與者很好的傳承工具。
銀行界表示,所謂「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是信託期間將孳息(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給受益人的一種信託模式。對於長期持有股票,短期暫無移轉規劃的人,可以考量透過這個方式,讓子女或需要照顧的人擔任受益人共享信託期間公司的經營成果,享有孳息收入。不過,如果信託期間,該股票發行公司因爲疫情或景氣等因素無法有孳息產生,也就是不配發股利,則受益人無法得到任何信託利益。
信託期間無孳息或提前解約 贈與稅不退回
銀行界表示,實務上此類孳息他益信託,因需送交國稅局審查贈與稅,期間至少需要三年以上,多則長達十餘年,由於公司經營狀況跟盈餘都難以預估,因此,此類信託的贈與稅課稅方式,是採「郵局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折現來計算信託本金及享有孳息權利的贈與價值;依目前的稅法規定來看,約市價9,500萬元的股票辦理孳息他益信託3年,贈與額約220萬元,正好在贈與的免稅額220萬元內。
若信託金額較高或信託年數較長,則須繳納贈與稅,需注意的是若提早結束信託契約,受益人少領了好幾年孳息或信託期間均無孳息產生,已繳納之贈與稅都不能退還,因此辦理信託前,宜詳細評估。
可調整受益比例 免稅股利不算孳息
其次,同一個「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契約的受益人可以不只一人,銀行界舉例,假定信託標的股票發行公司,每年都能有不錯的股利,例如信託50萬股,配發5元現金股利,則受益人每年都可取得共計250萬元的股利,一旦受益人有兩人以上時,可以情況調整受益人的分配比例,如受益人兩兄弟,當大兒子考取碩士時,父母為了獎勵,可調整比例為60%,小兒子則為40%,次年小兒子也考取碩士時,則改成小兒子取得60%,大兒子改成40%。須注意的是,信託期間不能增減受益人,只能於契約中就已約定的特定受益人間調整受益權比例。
銀行界也提醒,「孳息他益信託」有諸多須留意的事項及限制,包含:實質課稅規定、內部人持股申報問題,還有董監事當然解任的限制,民眾若想採「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建議由專業的信託專家顧問團隊協助,完善達成各種信託目的。
簽約時應無已知孳息或對於盈餘配發具有掌控權
有意規劃「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者,銀行界提醒,孳息他益信託須留意的實質課稅規定,委託人在簽約時必須不能透過任何形式或方式知悉孳息之配發或對於盈餘配發具有掌控權,否則就算信託開始正式運作,還是可能因為違反稅法及函令的規定,被採實質課稅,補稅再加罰,得不償失。
財政部在2011年頒布實質課稅函令,明確說明孳息他益信託實質課稅的規定。也因此近年來的案件,委託人多會選擇在當年度配發孳息之後,即與受託人簽約,送交國稅局審查贈與稅。
銀行業指出,看似單純的信託,包含實質課稅規定、董監移轉當然解任問題、事前事後申報問題等,建議由專業的會計師或受託銀行這些信託專家顧問團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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