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一名劉先生控訴,1樓住戶長期在自家後院蓋起空中小花園,原本對方只是種花草、曬衣服,無傷大雅,但近期卻突然擅自用帆布遮蓋2樓浴室、跟臥室的對外窗,不但陽光透不進來、空氣也不流通,讓他們很困擾,多次交涉都遭對方惡言相向,甚至還拿棍棒,作勢要打人。
社區中庭一名白衣男子手拿棍棒,在跟一對祖孫講話,講沒幾句,還出手推了年輕男子一把,男子見狀拿出手機要錄影,沒想到對方一個巴掌打飛手機,男子撿回來繼續錄影,惹得中年男子更不滿,不斷拿起棍子將人逼去牆角,最後年輕男子動手反推回去,兩人一觸即發,扭打成一團,兩人到底為何,大打出手。
投訴民眾劉先生表示,「他在他們廚房後面的平台,做一個違章的擴建,那在擴建的平台上種植一些比較高聳的植物,當作一個空中花園,一開始是嚴重影響到我們通風跟採光。」
劉先生出面控訴樓下鄰居在自家後院,搭建空中花園的行徑,原本只是種花種草、曬衣服,無傷大雅,直到出現這個行為,讓他再也忍不下去。
投訴民眾劉先生說,「最近他就是變本加厲,拿一塊帆布把它做一個封死的動作,不僅不透風採光也完全進不來,而且他是兩側都封死。」
來到劉先生家中浴室,明明是大白天,浴室卻暗的像半夜,原來整扇對外窗,被一大片帆布遮的密不透風,而且還不只這樣。
投訴民眾劉先生說,「因為他外面其實有一個鐵欄杆,從裡面其實可以摸的到,那之前對方有在晚上或白天的時候,拿金屬器具會大力敲擊,發出類似鏘鏘鏘的聲音,甚至還會從這邊做言語的辱罵。」
從外頭看,除了2樓浴室,就連旁邊的臥房窗戶,同樣被用帆布蓋住,嚴重影響日照及通風。這起糾紛就在汐止招商街,住在1樓的劉先生,以後院是自家地為由,蓋起私人小花園,多次商量不但遭打槍,還被對方暗中惡搞。
拒絕溝通、拿起手機反蒐證,也難怪讓苦主劉先生忍無可忍,多次向新北工務局檢舉,經過搜證,認定空中花園部分屬於違建,將列管拆除,只是即便違章拆了,鄰居也就此交惡。
本則新聞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鄰居糾紛問題。
有關公寓大廈、社區鄰居糾紛問題比比皆是,從噪音、震動、臭味、採光通風,到違建、公共區域修繕、管理委員會召開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等,諸多疑難雜症,不一而足。
本案涉及到的是住戶的採光、通風問題。有關住戶的採光及通風權,我國法律有明文規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9-1條規定指出:「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二十一公尺部分,在冬至日所造成之日照陰影,應使鄰近之住宅區或商業區基地有一小時以上之有效日照。」
若非建築物但遮擋鄰居的採光、日照、通風,法院可能要求拆除遮擋物或要求賠付損害賠償。法院認為,都市地區之公寓大廈,因住居空間緊密相鄰,生活彼此影響,故對於權利之行使,應有所節制,不應損人之處甚大,而利己之處甚小。故若有遮擋鄰居採光問題,可能會遭法院認定有權利濫用,不可不慎。
再者,本件空中花園的建造亦涉及違建問題,可向建管單位檢舉。
若有公寓大廈、社區住戶糾紛、公寓管理委員會等相關法律問題,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