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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神鬼女魚販騙存10.8萬月息1萬 捲鉅款落跑

高雄蚵仔寮魚市一名64歲楊姓女魚販,被指控捲近億元後跑路,被害人說楊姓魚販,自稱認識梓官漁會高層,可以有「優惠存款」,只要存10萬8000元,月利息有1萬元,吸引不少人拿錢請她代為存款,沒想到10月底人卻消失,還有被害人是聽她說土魠魚產季到,投資能賺錢,投錢進去後,楊姓女魚販就消失,被害人驚覺不對報警,才發現受騙的人不少,警方表示至少有8名受害者,已經報請檢方進行偵辦。

蕭先生秀出一疊本票,這些都是辛苦存的錢,卻被女魚販詐騙前全被捲走,蕭先生說:「認識幾次後,她就說有投資的機會,那次是投資1、20萬。」蕭先生說這名楊姓女魚販,常在蚵仔寮於市場批貨,3年前,2人在高雄一甲市場認識,楊姓女魚販說認識漁會高層,可以有「優惠存款」,存10萬8000元,每個月利息1萬元,對方一直給息正常,因此邀了親友加入,沒想到上個月對方卻失聯,才驚覺被騙了,被捲走的金額近億元。蕭先生說:「前幾個禮拜警員跟我說,有一個阿伯一個人被騙1500萬元。」

高雄梓官漁會主祕劉連登VS.記者說:「有可能真的說認識高層,就有優惠利率嗎,(這個根本不可能)。」女魚販不只假借漁會名義,還有被害人是聽信她,說土魠魚季到現在投資能賺錢,一樣拉著親友一起,10月發現情況不對LINE對方,被不讀不回,被害人許小姐說:「她說土魠期是10月份到(明年)2月份,然後這段時間的話利潤會比較好,然後也很對不起家人(找他們投資)。」警方表示已接受8名被害人報案,財損金額近新台幣3千萬,已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辛苦錢就這樣沒了,被害人不甘心,也組自救會準備提告,要討回血汗錢。


浩富解析:

本案是標準的龐氏騙局,因為幾個月後將無法支付利息,若一般民眾貪圖不合理的利息,恐怕連本金都會被騙走。而女魚販該當刑法第339條第一項詐欺取財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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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2024/11/12 華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