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出入境管理處瞭解,調取出入境記錄有對私與對公兩種方式:
1.對私方式調取出入境記錄
第一種方式是直接通過微信小程式「移民局」調取自己的出入境記錄 第二種方式,如果必須線下調取,因身在國外不便前往出入境管理處,調取本人出入境記錄,而委託他人調取出入境記錄,需要向出入境管理處提供委託人手寫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與影本、委託人的護照首頁與簽證頁影本、郵寄委託書的信封外殼原件與影本、郵件單號、受託人的身份證/律師證原件與影本。
2.對公方式調取出入境記錄
對公調取出入境記錄,即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調取個人出入境記錄。律師需要向出入境管理處提供,法院調查令、律所介紹信、律師身份證原件、執業證原件。
因為出入境記錄涉及個資,如果調取非本人出入境記錄,則只有借助律師和法院來調取,而且很多出入境管理處將調取的結果不會直接交給律師,而是通過政府機要通道直接送達給法官,我們從法官處材料獲得相關材料。
新聞連結:【2024/7/19 如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