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將於明(19)日公告109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如下:
一、遺產稅
(一)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
- 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 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15%。
- 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之20%。
(三)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89萬元以下部分。
- 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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