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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虧到爆!不是受益人被課2千萬遺產稅 繳完拿不到1.6億保險金

【浩富台灣稅務部門】

引文:

注意!國稅局對保單險種的認定,可能跟保險公司、法院不同,小心荷包失血,要也要不回。明明不是保單受益人,國稅局卻要求繳遺產稅,乖乖繳完後,保險公司卻堅持保險金不是遺產,只能給受益人。告到法院後,法院居然也說,國稅局非保險公司上級主管機關,若認為繳錯稅,應該去跟國稅局打官司。


浩富解析:

大多數人以為生前購買保險,死亡理賠保險金可免課遺產稅。但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九、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之規定,尚應符合人壽保險及被繼承人死亡給付予其所指定之受益人等要素。

為避免民眾生前將財產隱藏至各類保單故意規避稅賦,國稅局通常會援引「實質課稅原則」,將保險給付的本質不屬於實質人壽保險給付的部分,劃歸入遺產總額範圍,並課徵遺產稅。而為協助民眾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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