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後,半年的宣導期及輔導期即將結束,勞動部長林美珠向行政院長林全報告,確立進入「檢查、輔導及宣導期」三管齊下作法,勞檢方式也將合理化,改採實質認定方式。
勞基法修正後,為讓勞資雙方了解新法內容,勞動部設定第1季是宣導期、第2季是輔導期,換言之,在上半年都不會勞檢。隨著宣導期、輔導期即將結束,外界也關注,7月開始會否啟動勞檢。
這幾天勞動部內部一度傳出不同說法,行政院昨天找來勞動部報告。政院高層表示,昨天勞動部說明,確立7月起,將採「檢查、輔導及宣導期」三管齊下作法。
實際執行勞檢時,也會採取柔軟作法,除了一些違規、申訴、高危險的或過去違規次數多的案件,才會列入檢查外,實際檢查若發現違規時,也不會立即開罰,若不是故意,也會先給改善期限。
此外,勞動部也說明,未來勞檢方式更合理化作法,包括勞檢程序會有標準作業化程序,但勞檢證據的認定,將改採實質認定方式,不再像過去比較採形式認定方式。例如,過去經常有抱怨只看打卡時間,並未了解實際情況等。
勞動基準法大幅度修正後已過半年,為因應一例一休之變動,勞動部給予雇主半年的宣導期與輔導期,使企業有緩衝、修改勞動契約、勞動條件之空間。不過今年七月即將會進入檢查期,勞動檢查之結果若有缺失之情形,則有可能會處罰雇主。
故雇主對於公司內部之工作規則、工作時間、出勤紀錄等應盡快使其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以免受罰。若對因勞動檢查而受裁罰不服者,可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訴願。對於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及勞動檢查有相關問題,歡迎詢問浩富專業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