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孩子就可獨立「打醬油」,訴訟時效從2年延長至3年,村委會也將擁有法人資格……與現行法律相比,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總則新增了許多創新性規定。這些新規不僅將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具體變化,也從法律層面體現了時代的價值取向。
「個人資訊權」首度寫入民法
「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資訊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資訊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一條寫道。這是中國民法首次將個人資訊權列入民事權利範疇。
2016年,幾起電信詐騙案相繼爆發,個人資訊安全問題引發公眾前所未有的關注,對加強個人資訊保護的呼聲空前高漲。為回應社會關切,當時正在審議之中的民法總則草案在「民事權利」一章增加了上述條款。在現代資訊社會,個人資訊權利是公民重要的民事權利,應該加強保護。
幾歲的孩子可以獨立「打醬油」?按照現行法律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限為10歲。近年來,人民生活水準顯著提高,人口素質明顯提升,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發育程度加快,其對外界事物及自身行為的認知和辨識能力也在增強。鑒於此,民法總則草案最初將此標準從10歲下調至6歲,在充分吸納各方意見之後,最終法律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限確定為8歲。
「民法的核心就是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民法總則的所有規定都是圍繞著保障民事權利展開的。」張榮順說,民法總則還針對民事權利保護中的一些薄弱環節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比如,新增加了對胎兒利益保護的規定,構建以家庭監護為基礎、社會監護為補充、國家監護為兜底的監護制度,以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外,民法總則將訴訟時效從原來的兩年延長到三年,以更好地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村委會也將擁有法人資格
民事主體範圍的變化是民法總則的一大亮點。「民法總則首次把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3類,並首次確立了符合條件的『非法人組織』民事主體地位。」張榮順認為,這實際上對於中國民法中的民事主體內容做了很多擴展,使很多新出現的社會組織、經濟實體獲得了民事主體地位。
「法人制度是民事法律的一項基本制度。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新的組織形式不斷出現,法人形態發生了較大變化,民法通則關於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的分類已難以適應新的情況,有必要進行調整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表示。
其中,特別法人的首設是最大突破。具體而言,特別法人包括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4種。據李建國介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賦予其法人地位符合黨中央有關改革精神,有利於完善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對內具有共益性或互益性,對外也可以從事經營活動,依照法律規定取得法人資格後,作為特別法人。
在擴大民事主體範圍的同時,民法總則還鞏固了一些有中國特色的民事主體。「例如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這同樣也是很有中國特色的民事主體。從改革開放30多年實踐看,『兩戶』的規定符合中國國情,對解放生產力、促進中國經濟發展和解決就業問題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張榮順認為,民法總則延續並鞏固了「兩戶」的民事主體地位,有利於對這些民事主體利益的保護。
「綠色原則」體現時代呼聲
民法總則第一章基本規定中明確:「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該條款又被稱為「綠色原則」,與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守法原則等基本原則一道,明確了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民事司法活動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
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它以對人的保護為核心,以權利為本位,系統全面地規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在民事活動中享有的各種人身、財產權益。民法總則確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框架,有效協調了民法與商法之間的關係,消除了原先存在的民法通則與有關單行法律之間的衝突和矛盾,規範了社會生活的基本規則,標誌著中國民法典編纂的第一步已經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