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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刑拘!詆毀英烈:2021尋釁滋事罪最新標準,別不小心就「進去」了!

引文:

2月20日,南京市公安局發佈通報稱:

2021年2月19日,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網民「辣筆小球」在新浪微博發佈惡意歪曲事實真相、詆毀貶損5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言論,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調查,於2月19日晚將發佈違法言論的仇某某(男,38歲,南京人,網名「辣筆小球」)抓獲。

經審查,仇某某對博取網民關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實、詆毀貶損5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南京警方已對仇某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英雄烈士不容褻瀆,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對於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希望廣大網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共同營造良好的網路環境。


浩富解讀:

什麼是「尋釁滋事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駡、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以下為近年來常見的尋釁滋事罪的認定情形:

  1. 不遵守疫情防控規定;
  2. 為拍抖音惡作劇;
  3. 組織「歡迎」刑釋人員出獄;
  4. 以跳樓威脅鬧事;
  5. 散佈虛假資訊;
  6. 暴力催收;
  7. 發帖質疑法院判決不公;
  8. 侮辱警察等。

以上情形僅供參考,具體事件還需具體分析,如有相關刑事法律問題,請諮詢浩富中國部門。


原新聞出處:【法律讀品 2021/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