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網購平臺當當網管理權之爭,創始人李國慶和俞渝夫婦多次交鋒。26日,雙方又上演了「搶公章」的新戲碼。
當當網創始人李國慶26日帶5人到當當網辦公區,奪走了當當網財務章等幾十枚公章,並發表《告當當全體員工書》宣佈,通過召開臨時股東會,公司成立了新的董事會和《公司章程》,俞渝不再任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自己將全面接管公司。
對此,當當網品牌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已經報警,公章、財務章、財務部門章即日作廢。
「搶公章」接管公司的做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能贏得管理權之爭?
多位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的法律專家表示,要看股東會和董事會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如果符合法律規定,李國慶可以就此接管當當網,成為實際控制人。但任何情況下,也不鼓勵通過「搶公章」的方式爭奪控制權。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副教授吳景明認為,公章是對外代表公司擔保以及開展業務的重要載體。掌握公章的一般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但法定代表人的產生必須由合法的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選舉產生,不是誰佔有公章就有公司的管理權。
綜合來看,李國慶靠「搶公章」能否贏得當當網管理權,還要看當當網的《公司章程》以及其組織的股東會是否合法。
雖然創始人公司「被奪」的憤怒心情可以理解,但這種公司控制權的「反奪」方式在法律上的勝算不大,也絕不有利於本人和公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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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聞連結:【中國經濟網 202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