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廉政官陳永士涉嫌向秘密證人索賄廿五萬元,高雄地檢署昨天依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他,移審高雄地方法院後,陳認罪,法官裁定以廿五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周須到轄區派出所報到一次;這是全台首件專責肅貪的廉政官涉貪案。
據了解,廉政署近期將召開考績會,針對陳永士涉嫌索賄和承認投資當鋪等不當行為議處,可能從重記二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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