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造船公司承包獵雷艦陷入財務危機,第一銀行10月底向高雄地院聲請假扣押,高雄地院於11月22日上午前往高市復興四路慶富總部大樓,查封1至6樓建物及部分土地持分等不動產。高雄地院10月底接獲第一銀行遞送民事訴狀,對慶富造船公司聲請假扣押。高雄地院派員前往位於高雄軟體園區的慶富集團總部執行查封。
高雄地院指出,查封不動產的標的,包括慶富總部大樓1至6樓及部分土地持分等不動產,由於全案尚未進行鑑價,因此還不清楚價值多少。查封只是聲請人的保全債權動作,即使慶富總部的部分辦公室被查封,慶富員工仍可進出並使用。
慶富集團新聞聯絡人紀景朧接受記者電話訪問表示,公司尚未離職的員工今天仍正常上班,公司也照常營運,至於總部辦公室被法院查封一事,由於已進入司法調查,他不清楚,也不便回應。
所謂假扣押,即是指暫時查封債務人之財產,禁止債務人處分其財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22、523條之規定,假扣押之要件為:1.債權須為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2.須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
若欲聲請假扣押,債務人須提出一定之證據證明將來難以實現債權,或債務人有脫產之可能。透過假扣押之程序,可以用來保全債權,避免債務人脫產。且取得假扣押裁定後,債務人即不得贈與、買賣其財產,得以藉此給與債務人壓力以清償債務,縱債務人仍拒絕履行債務,日後仍可對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以滿足債權。遇有債務人積欠債務、工程款、貨款等情形,法律上可透過假扣押程序,以保全債權。對於如何實現債權之相關法律問題,請洽浩富專業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