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統計,一審耗時最長的民事案件,依序為國際貿易、海商、醫療糾紛及營建工程案件,到了二審,營建工程與醫療糾紛更攀升為前兩名;前者對需要資金周轉的小承包商而言,往往攸關存亡,後者更與普羅大眾息息相關,當事人在面對醫療風險帶來的損害之餘,還得花上大量成本打官司,壓力之大,難為外人所想像。
以新北市水電承包商蕭進鑫為例,多年前他承包上市公司富旺建設旗下在桃園市一處集合式住宅建案,與對方有工程款糾紛,2013年間向對方求償工程款、利息共2220萬元,全案於台中地院審理至今5年,仍無結果。
蕭男無奈說,因兩造對工程疏失意見相左,法院2015年裁定桃園縣建築師公會前往鑑定,但對方主張房屋已出售,無法自作主張讓鑑定人進入,全案就此「卡住」,「換作是體質較差的公司,這筆錢追5年都拿不到,早就倒了!」蕭進鑫認為,法院若無法及時主持公道,等同成為大公司的幫兇,因此才會衍生不少小包商拉白布條抗議的自力救濟現象,政府應正視此問題。
一般民眾對於民事糾紛進入法院訴訟皆認為程序曠日廢時,難以即時取得結果。尤其在公司追討工程款、貨款之情形,最難以承受時間成本,拖延過久只會造成資金無法周轉。
進行訴訟,若未能提出明確證據及主張,會導致訴訟程序過於冗長。如能由專業律師協助整理案件事實、證據,可以盡快釐清案件爭執原由,有利於法院迅速審理案件。此外,訴訟中亦可透過假扣押等保全程序,避免債務人脫產,至使將來無從實現債權。
對於工程案件、追討款項等案件,如能採取適當之法律程序,可盡速解決紛爭。對於債權債務之糾紛,如有法律問題,歡迎詢問浩富專業律師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