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家族信託-避稅&傳承&資金避風港
近日,外媒報:2018年,至少20家港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新設立或將股權轉讓給離岸家族信託,其中15家系在港上市的國內企業,裝入信託的股份市值約285億美元(約2000億RMB)。
2018年底,融創孫宏斌等4名富豪,把價值約1,166億元的股份裝入了離岸家族信託。
為了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提高立法公眾參與度,廣泛凝聚社會共識,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開門立法,我們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財政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將集體房地產納入了徵稅範圍,同時,擬取消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使立法前後集體房地產負擔總體穩定。《徵求意見稿》明確土地增值稅仍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並以轉移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個人仍可繼續通過免稅政策成為土地增值稅的免徵對象。
由此可見本次《徵求意見稿》基本是平移了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內容,此次立法,並未對房地產企業或個人,構成多餘的稅收壓力。不過,由1993年的《條例》升級到立法的程度,這也表示,在後面的與土地相關的交易中,會更加的嚴格規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可治!
原新聞連結:【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19/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