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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少年偷阿公車!無照駕駛撞死3人「千萬理賠誰來扛」? 保險局解答了

台北市1名15歲少年週四(17)偷拿阿公車子鑰匙,無照駕車,結果「油門當煞車」失控撞進小吃店釀3死,3個家庭也因此破碎,產險業者出估,將賠償千萬元。至於強制險是否理賠,保險局表示,一旦發生車禍,借用人是無照駕駛時,雖然強制險會理賠給對方,但保險公司後續會向無照駕駛追償,不過因為此案是未成年,因此會找監護人(爸媽)賠償,而不是車主阿公。

日前有產險業者分析,基本的汽車強制責任險,每次事故造成的每1人死亡理賠200萬元、傷者實支實付上限20萬元;以此次事故三死二重傷估算,每人身故理賠200萬元,醫療費勢必高於20萬元,強制險總理賠金額640萬元, 加上身故理賠、醫藥費、業者損失等費用,初估千萬元起跳。

對此,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在金管會例行會中表示,強制險一旦發生車禍,借用人是無照駕駛,雖然強制險仍會理賠給對方,但肇事駕駛以違反道路安全條例,保險公司後續會向無照駕駛追償,不過因為此案肇事者是未成年,因此會找監護人(爸媽)賠償,而非車主阿公。

金管會表示,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秩序,自87年1月1日起實施,截至8月底止,汽車投保率為100%,總計為873.7萬件有效保單。而機車1306.55萬件投信強制責任險,機車投保率89.34%。

蔡火炎說,機車投保險率逐年攀高,從2021年底的84.91%、2022年的85.96%,到去年底為88.47%,今年前8月進一步提高。至於微型電動車部份,截至8月底止,目前領牌的有18.2萬件,其中已投保強制險17.8萬件,投保率為97.75%。

金管會提醒,若沒有投保強制險,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汽車車主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機車車主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為微型電動車二輪車主處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

倘不幸發生交通事故,雖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得依法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惟該基金於給付補償金後,在補償金額範圍內,會依法向加害人追償,以維護公平正義。


浩富解析:

依據民法第187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故基本上法定代理人與未成年人之加害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有相關民事法之法律諮詢,請洽浩信國際法律事務所諮詢。


新聞連結:【2024/10/22 李育道 | 三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