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玉女明星林青霞嫁到香港後,以往回台省親時總要助理幫她向台北市東門市場的興記水餃訂購冷凍水餃,經常一買就是2400顆,放在專機帶回香港,使得興記水餃幾乎與林青霞畫上等號,不過近來興記水餃因為家族遺產紛爭衍生商標權爭議,許多眼尖的忠實顧客發現,興記店面和水餃包裝袋上的商標不見了,不少人甚至擔心以後會吃不到興記水餃,希望爭議早日落幕。
已高齡8旬、人稱郭媽媽的郭林初旭則要大家安心,她說相關情形都已經協調好了,興記依然會一如往常在早上8點到傍晚6點在台北市金山南路的東門市場營業,他們會盡量把東西做好,絕對不會讓客人吃不到興記水餃。
東門興記是郭禮忠和太太郭林初旭1959年結婚後,接續郭禮忠父母在台北市東門市場攤位販賣麵食,自行研發港式點心和水餃贏得顧客口碑,建立起興記食品小王國。郭禮忠2017年2月12日以8旬高齡過世後,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承審遺產分配官司後,部分子女對於聞名台港的東門興記商標該由誰繼承相持不下,雖然有後代認為應該依照「應繼分」比例共有,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法律條文也確實允許2人以上共有,不過實際執行上卻有困難。
北院家事法庭認為,依《商標法》規定,共有的商標權如果要授權、再授權、移轉、拋棄、設定質權,或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的減縮或分割,甚至對於應有部分進行移轉或設定質權,都要經過全體共有人同意,可是在競爭激烈的商場上,如果每次商標進行處分行為,都要全體繼承人同意,其實不利於商業發展,無法發揮註冊商標應積極使用的立法目的。
家事法官考量興記公司和商標是郭禮忠和太太郭林初旭一手建立、經營而成,郭禮忠過世後,興記商標與郭林初旭之間有相當緊密性,因此把興記商標判給太太郭林初旭,子女對家事法官的判決沒提起上訴,因此全案去年(2021年)12月2日判決確定,興記商標歸媽媽郭林初旭所有。
郭禮忠遺產包括不動產、存款和興記商標等資產,因他生前未與太太郭林初旭約定夫妻財產制,依法須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法官確認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價值後,認定郭林初旭約可獲1/3遺產,剩下再由5個子女平分。
至於由郭林初旭和郭禮忠創立的興記有限公司的股權分配,依當初股權比例和遺產分配比例換算後,郭林初旭取得2/3股份,剩下1/3股份則由5個子女平均繼承,因繼承人之間無法協議共同行使郭禮忠的股東權,導致無法補選公司董事,影響公司正常營運,以及商標的使用,所以由法院指定律師許家華擔任興記公司的臨時管理人。
在商標權的爭議方面,雖然法官已判給郭林初旭,但因之前遺產及興記公司補選公司董事等問題無法達成共識,導致興記商標已超過3年未使用,連熱銷的興記水餃也無法掛商標,興記公司遂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商標。
不過智財局只廢止興記商標使用在「麵類、餃子皮」等項目,對於「水餃、冷凍水餃」等項目則不准廢止,興記公司提起訴願遭駁回,遂打起智慧財產權官司,智財法院近日將宣判。
依據《商標法》第7條第1項,二人以上欲共有一商標,應由全體具名提出申請,並得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為全體共有人為各項申請程序及收受相關文件。
也就是說,商標是可以共有的,而針對共有商標權時該如何對商標進行處分,在商標法第28條及第46條則有詳細規定。原則上,除共有人應有部分之拋棄外,針對商標權所作的處分均需全體共有人之同意,而這就會導致共有商標權人若欲進行拓展加盟事業、商標買賣等商業行為可能窒礙難行,畢竟商業市場變化快速,若每個決策都需要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根本抓不住商機。
因此建議若欲共有商標權,可以在事前簽訂契約,或是預先訂立遺囑分配,避免共同繼承而共有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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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聞出處:【中時新聞網 202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