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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女兒IG與人結怨!母揪10多名黑衣人 守育成高中校門「等妳下課」

引文:

2日下午4時許,台北市南港區育成高中門口,突然聚集10多名黑衣人,不少學生、民眾路過見狀,還以為發生鬥毆糾紛,轄區警方獲報後,也火速趕抵現場,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是因為一名媽媽日前得知女兒在Instagram上與同學發生言語衝突,媽媽護女心切,就找來10多名黑衣人一起「接女兒放學」。

事發在昨日下午4時許,當時突然有大約5輛轎車、10多名的黑衣人,聚集在育成高中門口,還有民眾拿手機拍下,直說「水水水,誰要被包」、「聚眾鬥毆」,轄區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趕緊出動到場,而員警抵達時,現場並沒有叫囂、滋事等行為。事後警方了解,原來是因為一名40歲的涂姓女子,因日前得知女兒在Instagram上與同學發生言語衝突,對方揚言要她好看,涂女護女心切,就找來10多名黑衣人到場,「大秀實力」接送女兒放學。

南港警分局說明,涂姓女子接到女兒後,便離開現場,雖然沒有發生任何叫囂、滋事等動作,但警方認為黑衣人大陣仗接送,疑似有意圖滋事而聚眾等行為,已經陸續追查行為人到案說明,並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及第87條等規定調查及裁處。警方也特別呼籲,民眾遇有紛爭應循正當管道解決或請求警方協助,勿任意聚眾滋事。


浩富解析: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 意圖滋事,於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任意聚眾,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而不解散者。
  • 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 車、船、旅店服務人員或搬運工人或其他接待人員,糾纏旅客或強行攬載者。
  • 交通運輸從業人員,於約定報酬後,強索增加,或中途刁難或雖未約定,事後故意訛索,超出慣例者。
  • 主持、操縱或參加不良組織有危害社會秩序者。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 加暴行於人者。
  • 互相鬥毆者。
  • 意圖鬥毆而聚眾者。

別以為只是找朋友來助陣,不會有任何法律問題,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於任意聚眾也有相關規定,違反可是會被拘留或是課以罰鍰喔。

若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的法律問題,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


原新聞出處:【TVBS新聞網 202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