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盜版日益嚴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曾協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法院、內政部等單位研究OTT著作權保護議題,保障正版業者合理生存及有效競爭環境。
NCC主委詹婷怡曾表示,影音盜版侵權等是網路上的服務,也涉及網路資訊流通等行為,要慎重處理,呼籲企業不要在公告的侵權網站下廣告。
NCC表示,著作權保護是影視產業及OTT成長茁壯的基本條件,也是數位經濟的重要基礎。已邀請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法院、高等法院檢察署、內政部、OTT相關業者,針對OTT著作權保護議題,就實務和法制面與業界、相關機關溝通,對於加強網路影音著作權的保護工作,逐步凝聚共識。
NCC認為,OTT是目前最受矚目的影音內容傳播方式之一,但是數位內容易於複製與高速傳遞,也給予盜版內容快速流竄的機會,將影響整體數位經濟發展。
因應通傳產業發展趨勢,促進通訊、傳播及數位環境匯流,NCC在「電信管理法」與「數位通訊傳播法」兩草案中,要求健全通傳基礎建設的完備性與活化資源彈性運用,規範網路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的對等關係,包含內容提供者應負的法律責任,服務提供者應提供服務資訊與權益保障方式。
NCC強調,OTT著作權保護為網路治理重要議題,將與相關單位協助保障正版業者合理生存與有效競爭環境。
現今因資訊的取得及複製容易,使得網路上的智慧財產權侵害案件屢見不鮮,如何確實保障著作權人之著作財產權為現今熱門的重要議題。除本則新聞所報導NCC廣邀相關單位研究著作財產權保護課題外,近日台北市廣告代理公會(TAAA)亦有與台灣智慧財產權聯盟(TIPA)簽署「台灣IWL合作備忘錄」,呼籲廣告主不要在侵權網站上投放廣告,希望以此方式阻斷侵權網站的財源,遏止網路侵權行為。
著作權人若有發現其所有之著作財產權遭受侵害,得提起刑事訴訟、民事訴訟以遏止侵權行為並請求損害賠償,維護自己之權益。如遇智慧財產侵權案件,建議諮詢專業人士,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公司專業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