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工業區內專門生產各式純鉛和鉛合金錠的建信資源科技公司,因積欠銀行債務資產遭查封,將近3000坪的土地、廠房及生產設備將於14日由屏東地方法院進行法拍,底價為2億4,217萬元,引發業界關注。
設廠屏南工業區近10年的建信資源科技公司,擅長將廢鉛、初鉛回收精煉加工再利用,標榜為最環保的鉛金屬工廠,但營運狀況似乎不如預期,因積欠銀行大筆債務,使得該公司資產遭查封,廠房面臨被法拍的命運。
屏東地院公告,14日將制執行拍賣的抵押物,包括該公司的土地、建物、廠房、熔鉛轉爐、燃燒器、集塵器等設備,動產及不動產合計26宗,拍賣底價為2億4,217萬元,投標人應繳交4,843萬4000元保證金。
本文藉此案例簡介實行抵押權的流程。
若債務有抵押物作為擔保,而債務屆期時債務人仍未清償,則債權人可以行使抵押權。行使之方式是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法院做成裁定後即可持裁定聲請強制執行。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應備之文件有債權證明文件(於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時必備)、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及抵押物之登記謄本,聲請費則依抵押物價值而有不同,介於500元至5,000元之間。而抵押物強制執行的程序則按不動產執行程序進行,執行法院會查封抵押物、鑑價、拍賣及換價,再將拍賣所得之價金分配予債權人。
若有抵押權及強制執行相關的法律問題,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
原新聞出處:【自由時報 2021/12/09|李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