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再爆集體貪汙重大風紀案。檢調掌握情資,指有租賃業者因旗下車輛違規被開罰,導致牌照無法正常使用,為了讓牌照「起死回生」,業者涉嫌先行賄新北市板橋、樹林等兩分局轄下的後埔、三多派出所員警開立假紅單,再利用重新領牌的手法,讓車輛「借屍還魂」繼續使用。
檢調今早兵分多路大陣仗搜索涉案分局派出所、員警與白手套住居所等地點,約談不少員警與業者到案,全案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等方向偵辦。
據了解,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方式危險駕駛,或車速超過規定最高時速60公里者,可遭處罰吊扣牌照3個月,去年新制延長為6個月。
不少租賃業者界為避免出租收益減損,會刻意透過無牌車上路的模式,暗中找來警察配合開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紅單,讓原本吊扣牌照處分變成吊銷。如此一來,車主僅需繳交違規罰鍰後,即可為車輛領取新的牌照,讓車輛「借屍還魂」繼續租賃,導致吊扣牌照3至6個月的處分形同具文,做法行之有年。
據調查,新北市有不少員警藉此法律漏洞,長期透過白手套居間向業者索賄,每台車收取數萬元回扣,若派出所轄內有多間租賃業者,每月「外快」相當可觀。
全案蒐證長達近2年,掌握具體事證後今天展開收網,檢調一早就出動大批人力,鎖定涉案人員住居所與辦公室展開搜索,新北市有不少員警被帶回調查,涉案業者、白手套、監理黃牛也在搜索約談名單,相關被告手機、電腦、車輛領牌文件等物證都查扣過濾,預計深夜移送地檢署複訊,不排除強制處分,案情恐持續延燒。
文中警察利用法律漏洞與汽車租賃業者配合,於牌照吊扣期間故意開立罰單,使吊扣牌照處分變成吊銷,租賃業者再重新申請新牌照,藉以規避原先處分,警察已涉嫌不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
浩富提醒您,如若民眾收到罰單,可以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處罰機關移送交通裁決所做成裁決書後,如有不服,可直接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以保障自身的權益。值得一提的是行政訴訟法已修法,未來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將整併至高等行政法院,惟新法亦設有巡迴法庭制度,便利民眾行使權利。
若有交通裁決相關的法律問題,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