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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羅霈穎驟逝「4億遺產」怎分配?律師曝沒遺囑繼承順序

引文:

資深藝人羅霈穎3日驚傳陳屍台北市八德路工作室內,享年59歲,突如其來的消息讓外界震驚又不捨。羅霈穎告別式15日圓滿落幕,火化後和父親長眠桃園大溪。她生前擅於投資,擁有6棟房產,遺產粗估高達4億元,外界也不禁好奇遺產去向。對此,有律師分析其遺產順序。

根據《TVBS》報導,羅霈穎生前擁有6棟房產,除了在上海的3間房,加上台灣的房產,市值高達4億台幣,遺產稅逾6000萬。但羅霈穎生前未留遺囑,律師劉韋廷透露,按照一般的繼承程序,媽媽和哥哥要先繳納遺產稅完,剩下的才平分繼承。


浩富解析:

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第1項規定:「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按照財政部公告「109年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扣除額之金額」計算應繳納之遺產稅。

如有任何遺產稅或贈與稅相關法律問題,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


原新聞出處:【Newtalk新聞 20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