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各大企業剽竊營業秘密案件頻傳,不少員工「帶槍投靠」敵營,企業只得祭出大絕招來防堵員工洩密。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每年要管理逾8千件營業祕密,其保護措施首度曝光,包括只能用金屬紙張列印及員工電郵全面「掃描」等,如此做到滴水不漏,對企業來說,除了保密、更是在保命。
由於大陸經濟崛起,挖腳誘離臺灣各產業人才頻傳,有越來越多企業必須設法保護公司之營業秘密,除了建置對內、對外之合理保密措施,也越來越需要透過訴訟之方式捍衛權益。
在營業秘密保護對外的方面,當公司與他企業簽約時即應注意簽立保密契約或保密條款(NDA,Non-disclosure agreement)之必要,以界定保密標的、劃定保密人員、明確保密措施、訂定違約罰則,才可以避免在商業合作的同時,不致讓商業機密洩漏出去。在對內方面,當公司聘請員工時也應視需要簽定保密協定或競業禁止條款,並透過公司制定內部營業秘密管理及獎懲規則、定期舉辦教育訓練之方式,使員工了解如何保密及違反之效果,並藉由合理的保密措施,使保密文件、資訊系統發揮一定之效果,方可在未來進行爭訟時,得以舉證公司已符合營業秘密保護之要件。
有任何營業秘密保護、保密協定簽署等相關法律問題,均請洽浩富專業法律團隊。
原新聞連結:【中時電子報 2019/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