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化代幣發行(STO)是台灣金融市場救命丸,還是緊箍咒?」長期觀察區塊鏈、虛擬貨幣產業發展的立法委員許毓仁在11日舉辦STO公聽會表示,金管會目前的STO監理規範過度保守、投資額度限制太多。與會者多同意,希望金管會放寬過嚴限制,也要考慮到不該僅限於新台幣交易,才能真的吸引國際資金。
虛擬貨幣問世以來,有諸多落地應用,廣為人知之比特幣、以太幣都成為可以用來交易流通之電子貨幣。其後,更衍生出ICO(首次代幣發行)之籌資方式,沒想到各國均發生利用ICO詐騙之狀況。以我國為例,ICO發行以不合理報酬吸引投資人,涉詐欺或違反吸金法等刑事案件頻傳,據統計,詐欺案件比重即高達81%。
有鑑於此,立法者對於發行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 Offering,STO)參考美國、歐盟和瑞士的 STO 的監管法令,以保障投資大眾為主要出發點,將證券型代幣定調為有價證券,應納入證交法規管理,並以新台幣3000萬元為界分,3000萬元以下豁免申報生效,採取低度管理,3000萬元以上進入金融監理沙盒實驗,並對投資主體資格進行較嚴格之限制。
然而,目前立法方向似乎過於嚴格,造成一般投資大眾難以進場,是否有助於資金活絡乃有諸多質疑,再者,募資者若有較高之資金需求卻需要透過金融監理沙盒實驗之流程,亦難保不會使業者卻步,相關子法配套措施將如何設計,值得進一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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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聞連結:【聯合新聞網 2019/07/11】